钢结构制作与安装技术要求

编辑:【海南康氏力拓空间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15.07.23】 浏览次数:【1655】
1.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要求  
  钢材的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1 mm的缺棱,应全数检查。  
  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时,不应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  
  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0.5 mm,且不应大于该钢材厚度允许负偏差的1/2。  
2.钢结构焊接要求  
  (1)焊工  
  从事钢结构焊接工作的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认可范围内施焊。 
  (2)无损检测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查,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做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紧固件连接要求 
  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钢构件组装和钢结构安装要求  
  (1)焊接H型钢的翼缘板拼接缝和腹板拼接缝的间距不应小于200 mm。  
  (2)吊车梁和吊车桁架安装就位后不应下挠。  
  (3)多节柱安装时,每节柱的定位轴线应从地面控制轴线直接引上,不得从下层柱的轴线引上,避免造成过大的积累误差。  
  (4)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应分别测量其挠度值,且所测的挠度值不应超过相应设计值的1.15倍。 
  (5)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6)薄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  
5.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要求  
  钢结构作为主体结构之一时应按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当主体结构均为钢结构时应按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大型钢结构工程可划分成若干个子分部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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